一、华南农业大学简介
华南农业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园坐落在素有“花城”美誉的广州市,土地总面积8261亩,其中天河五山校部4457亩,增城教学科研基地3804亩。学校建筑总面积140万平方米。自然景色与人文景观交相辉映,形成了“五湖四海一片林”的优美环境。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至始创于1909年的广东全省农事试验场暨附设农业讲习所,是一所以农业科学、生命科学为优势,农、工、文、理、经、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有98个本科专业,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2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作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获批10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学科。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植物学与动物学、化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微生物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免疫学、计算机科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社会科学总论(依被引次数排序)1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390人,其中专任教师2626人(正高级481人,副高级958人);院士3人,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者63人,省级人才项目获得者10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
学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致力于培养具备崇高理想、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务实精神的拔尖创新和行业领军人才。学校设有25个学院(部),现有在校生5万余人(含留学生),其中本科生3.7万余人,研究生1.2万余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专业8个以及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2门和多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近两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其中主持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广东省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高校”和“广东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学校努力增强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勇担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重任。现有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农业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猪禽种业全国重点实验室、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植物航天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生猪种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兽共患病防控制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广东)、畜禽育种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广东)、国家兽医微生物耐药性风险评估实验室、畜禽产品精准加工与安全控制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广东)、国家精准农业航空施药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家禽流感专业实验室(广州)、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广州)等1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省部级科研平台116个,广东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3个。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近年来,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2项,实现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和自然科学三大奖全覆盖。学校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与社会服务,设立了乡村振兴研究院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校地企共建产学研新型研发机构49个;与政府共建乡村振兴研究院地方分院3个、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地方分院7个。
学校积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目前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48所大学及研究机构签订了235份合作协议或备忘录,成立广州都柏林国际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获批3项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简称“111计划”);加入粤港澳高校联盟,与港澳台地区大学的学术交流日益加强。获批牵头打造“科创中国”“一带一路”国际农业有害生物技术绿色防控专业科技创新院和“科创中国”中国-巴基斯坦大豆产业科技创新院;牵头组建的“中国-拉丁美洲农业教育科技创新联盟”影响广泛,已有中国和拉美15个国家的68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入盟,与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及巴西、墨西哥等高校共建全球首批“中文+农业科教发展中心”项目。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学校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秉承“修德、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笃学明德、躬行践履”的丁颖精神,坚持“以农为本不能忘,农业特色要弘扬,走向综合有选择”,守正创新、奋勇争先,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朝着建成农业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勇毅前行。
二、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
2024年,我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目录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http://www.gatzs.com.cn)或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au.edu.cn/yzb)。
三、考生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2.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五、报名须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7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本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三)报考点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地作为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按教育部要求,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各报考点的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1)本人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力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报考点组织开展,复试由我校组织开展。
(一)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初试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报考我校人文社科类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报考我校自然科学类专业的考生初试科目为综合能力(二)(科目代码Z002)。
考试方式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复试时间
学校将依据初试成绩划定复试分数线,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我校统一安排的复试。
时间:2024年6月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中上旬由我校发放给考生本人。
八、学制、学费标准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1.硕士生学制
(1)英语笔译、社会工作、金融、农业管理、农村发展等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二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2)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三年。
(3)2024年招生专业以2024年招生目录为准。
2.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四年。
(二)学费标准
与我校招收的内地生标准一致。我校招收的港澳台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按我校内地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标准,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专业学位)按我校内地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学费标准。学费收取年限按学制年限收取。
我校2024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
1.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9000元/年,学制四年;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2000元/年,学制四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20000元/年,学制四年。
2.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我校2024级研究生的收费标准拟定如下(以批复为准):
招生类别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元/年)
全日制非定向
就业硕士生
学术学位
食品科学与工程、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药学、设计学
8000
其他专业
6000
专业学位
英语笔译
18000
社会工作
12000
风景园林、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10000
戏剧与影视、设计
20000
会计、金融
28000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
16000
其他专业
6000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非全日制硕士生
工商管理
46000
会计、公共管理、金融、法律(非法学)
30000
其他专业
20000
(三)奖助学金
1.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
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
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
等级
金额
(元/年)
比例
金额
(元/月)
一等
18000
20%
1800
(一年发放10个月)
二等
12000
30%
三等
9000
50%
2.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助学金、奖学金、助研岗位津贴情况如下:
学业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等级
金额(元/年)
比例
金额(元/月)
一等
10000
20%
600(一年发放10个月)
二等
6000
30%
三等
3000
50%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奖励及发放办法以具体文件和相关规定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3. 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根据捐赠单位或个人的要求,奖励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对象和金额按照社会奖学金捐赠协议执行。
4. 优秀学位论文奖励
学校每年对优秀学位论文的研究生作者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以参评当年文件为准。
5. 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及特殊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设置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以下研究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遭遇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变故或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的研究生;参与助教、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其中助教岗位面向学院相关基础课程设置,助管岗位面向机关部处、学院等单位设置。
(四)住宿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九、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的有关文件申请相应的学位。
十一、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部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邮编:510642,
联系人:张老师、秦老师
招生咨询热线:020-85280066;
电子邮件:yzb@scau.edu.cn;
招生专业目录请查询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b.scau.edu.cn